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:结婚登记环节删去提供户口簿要求引关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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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民政部起草的《婚姻登记条例(修改稿征求意见稿)》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。
第八条规定,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,须持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:(一)本人居民身份证;(二)未婚,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;(三)本人签署的声明。
现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五条明确规定,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,须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:(一)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;(二)与对方当事人无配偶,也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;(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)
相比之下,《婚姻登记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删除了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的规定,这一变化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。
早前在2023年7月,就有网友留言称,结婚登记要求提供户口簿不合理,违背了宪法规定的“婚姻自由”原则,建议修改这一规定。
民政部社会司随后回应称,婚姻自由主要是指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,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管辖范围,防止重婚等问题,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,与婚姻自由并不相关,不存在矛盾。
另有网友于2023年6月在民政部网站留言,称结婚登记提供户口本不合理。身份证和户口本本质上是一样的,都是公安机关颁发的,具有同等效力。为什么提供身份证?还要提供户口本吗?很多年轻人常常因为父母的粗暴干涉而无法出示户口本。这违背了宪法规定的“婚姻自由”原则。建议修改这一规定。
对此,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回复称,将重视网民建议。
《婚姻登记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还对离婚手续作出了调整,第十五条规定,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,须持下列证件:(1)本人居民身份证;(2)本人结婚证。
现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,须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:(一)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(二)本人的结婚证;(三)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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